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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永安教授讲授“现代调解的新理念与新思维”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7-05-05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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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晚,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副校长廖永安教授在法学院东附一楼会议室,为调解谈判方向班的同学带来了一场题为“现代调解的新理念与新思维”的精彩讲座。我院王国征教授、张立平教授、刘友华教授、胡军辉教授、李喜莲教授、刘军平副教授、覃斌武博士、吕晓刚博士、黄艳好博士,以及部分研究生和本科生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初始,廖永安教授以诉讼与调解解纷思维与路径的差异为切入点,结合具体案例,指出诉讼主要着眼于发现过去案件事实,是在既存事实的情况下“分蛋糕”的过程,容易陷入诉讼迟延和司法不公的困境。而调解谈判则是着眼于未来利益,不断做大“蛋糕”的过程,能够有效提升纠纷解决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恢复社会关系。因此,不应将诉讼与法治划等号,而将调解与法治相互对立。改革和发展调解、谈判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是满足现代社会纠纷解决多元化需要的现实要求,是契合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关于现代调解的新理念与新思维。廖永安教授认为,现代调解与民商事法律鼓励交易的精神内涵相契合,是对未来可期待利益的再生产过程,是将纠纷当事人打造成利益共同体的过程,能够有效促进市场交易的完成和延续。而诉讼容易使当事人陷入“零和游戏”的困境,导致当事人的利益对抗,不利于市场交易的维持和增长。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发展调解、谈判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需要加快培养专业复合型的调解谈判人才,为多元化解纠纷提供制度支撑和人力资源支撑。

关于调解谈判人才的培养。廖永安教授强调,调解谈判方向班的同学在提升自身法学知识与实践能力的同时,还应当不断丰富自身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等学科的知识储备,以此培养自身参与调解谈判的新策略、新方法、新技巧;另外,调解谈判职业化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显,调解谈判日渐成为“朝阳行业”,人才缺口巨大。

最后,廖永安教授在讲座中勉励调解谈判方向班的同学应当深刻领会现代调解、谈判职业存在的法理基础和社会基础,树立专业自信、职业自信,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视野,努力增强专业本领,积极面对未来世界的挑战。其后,刘友华教授结合自己的三段经历,阐释了发展现代调解谈判,建立调解谈判职业队伍的重要意义。整场讲座在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文/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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