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7日,由湘潭市人大城环委组织召开的《湘潭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在湘潭市人大召开。我院刘海鸥教授、张小虎老师、博士生贾韶琦、硕士生王聪作为起草团队应邀出席会议。
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子玉、内务司法委主任陈金亮、财经委主任王一农、法工委主任罗伟、预工委主任石涛、研究室主任李锷、城环委委员张辉、城环委委员唐文利、城环委兼职委员唐勇、人大代表王莹、人大代表文永康、建筑文史专家何歌劲、周磊、龙正才、曹建英、刘云生以及各政府部门的代表出席会议,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屈立里主持会议。
刘海鸥教授在会上代表起草团队对湘潭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作简要说明,介绍了起草的基本情况、会议情况、调研情况、立法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并就送审稿中的主要问题与亮点作重点说明。与会领导对我院起草团队提交的送审稿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肯定,认为我院起草团队起草的思路很明确,工作很细致,表达很专业,真正体现了湘潭特色,是一部博采众长,水准很高,既与上位法紧密衔接,又符合湘潭实际操作需要的草案送审稿。
我院起草团队提交的送审材料凭借完备的资料、详实的说明、清晰的表格亦得到与会代表的高度赞扬。送审稿体现的工作态度与专业水准赢得与会代表一致认可。
据了解,《湘潭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是湘潭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同时也是我院承接的首个湘潭市地方立法项目。在起草前期工作阶段,刘海鸥教授率领团队调研相关部门、走访文史专家、问卷调查民意、组织专家研讨,回收调查问卷1500余份,形成调研报告和会议纪要4万余字。起草团队在对比分析81部地方相关立法的基础上,多次召开讨论会议,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现已形成第十一稿(即送审稿),共六章,三十七条。此次立法调研座谈会后,起草团队将根据会议精神对送审稿再作完善,形成第十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