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9日晚,韶风名家论坛之“诉讼实体法的可能性”在我院东附一楼学术报告厅举行。此次论坛由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陈刚教授主讲,我院张立平教授主持,李喜莲教授、覃斌武博士、黄艳好博士、以及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在本次讲座中,陈刚教授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诉讼实体法概念的由来。陈刚教授首先解释了实质诉讼法是什么,进而提出了在公法学与私法学有着明确划分意义的现代法学观念下,于同一部门法律体系内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这种曾视为私法而现在视为公法的实质诉讼法与实体私法之间的关系,无疑是一个非常难以周全的重大理论课题。并且列举具体问题以及存在的各种学说,对上述的理论课题进行了解释。第二,诉讼实体法概念的提出。陈刚教授认为诉讼实体法是调整诉讼实体法律关系的诉讼法,并且通过对诉讼实体法的构造等具体内容进行阐述,给民事诉讼法赋予了新的含义,即民事诉讼法是调整民事诉讼程序和民事诉讼实体的法律规范之总和。最后,陈刚教授生动形象地说到,民法如山,商法如水,民事诉讼是将山水相连的大地。
在交流互动环节,主持人张立平教授认为,陈刚教授提出了很多新概念,有利于我国民事诉讼法体系与制度的完善,具有突破性。李喜莲教授就“可诉性利益”等问题与陈刚教授进行了讨论。覃斌武博士就“请求权”等问题与陈刚教授进行了交流。部分研究生向陈刚教授提出自己的一些疑惑,陈刚教授对此一一作出了解答。整场讲座在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整场报告深入浅出,学术氛围浓郁。通过本次讲座,让我们对民事诉讼法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也极大扩展了我们的视野,对民事诉讼法的前沿问题有了进一步了解。(文/胡东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