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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夏令营】中国海洋大学徐祥民教授讲授当代法律体系中的保护法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7-07-17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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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4号下午14:30,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知识产权学院2017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全体营员在学院东附一楼学术报告厅又一次接受了法学大师的学术洗礼。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名誉院长、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徐祥民教授为全体营员带来了题为“当代法律体系中的保护法”学术讲座,我院副院长吴勇教授担任主持,王国征教授、肖峰博士等老师出席。

徐祥民教授向学员们讲授了中国当代法律体系中的保护法、当代法律体系中环境保护法两个层次的问题。徐祥民教授首先列举了消费者、生态环境、归侨侨眷等保护性制度现象,追问这些现象出现的社会原因。随后结合自身经历,幽默风趣、生动形象地讲解了在私人权利、公权力维系之外,存在着体量巨大的保护法制度群。之后,徐祥民教授详细讲解了保护法的基本要素,分别从“保护法的类别问题”、“保护法的五方面构造”、“保护法的一般特点”、“环境保护系列法”、“环境保护法具备保护法基本要素”等五方面系统阐述了社会保护法的基本属牲。在讲述中,徐祥民教授穿插了大量的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残疾人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归侨侨眷保护法的条文解读和案例分析,为我们清晰地勾勒出一个与传统公法、私法不同的保护法体系,强调其具有不讲求权利义务平等的根本特征。最后,徐祥民教授特别讲述了社会保护法在自然保护中的具体运用,从法理和现实的角度提出了一个以五个保护要素为内容的理论框架,在全体营员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讲座结束后,徐祥民教授耐心仔细的回答了多位营员提出的问题,并提出了中国环境保护法未来发展的构想。最后,吴勇副院长进行了总结。徐祥民教授以其精深的保护法研究造诣、丰富的人生阅历、幽默风趣的表达方式,为已形成传统“权利—义务”思考方式的营员们送来一缕思想的清风,特别是对于中国环境保护法发展的科学见解深入人心,赋予我们以保护法的法理框架重新认识相关社会现象的理论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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