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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夏令营】烟台大学房绍坤教授详解民法总则的理解与适用问题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7-07-15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知识产权学院2017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专题报道

2017年7月13日上午9:00,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知识产权学院2017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在学院东附一楼学术报告厅开展了第四场专题讲座,烟台大学原校长房绍坤教授为全体营员作了题为“民法总则的理解与适用问题”的学术讲座,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肖冬梅教授主持讲座,我院王国征教授、李喜莲教授、王霞教授等老师和相关学科研究生出席了本次活动。

房绍坤教授从民法总则的规则特征入手,分析了民法总则所体现的的本土性视角与人文关怀。房教授结合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与宗教政策,阐述了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宗教场所的法人地位所体现的中国特色,剖析了民法总则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成年监护等新措施背后所体现出的人文关怀。随后,房教授从民法总则的体系结构着手,首先以民事权利为讲述的主线,介绍了公序良俗确认、将习惯列为民法总则新法源等规则设定中的立法进步因素。其次,房教授就各个章节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地阐述。关于民事主体的立法,房教授诠释了胎儿保护、成年监护、法定代表人、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的立法匠心,分享了立法建议提出和修改时的诸多细节。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立法,房教授详尽论证了总则第153条关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时效力规则的缺陷,也分析了民事责任部分“好人法条款”的价值追求,以及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利益保护的政策考量与价值取向。关于民事诉讼时效的立法,房教授分析了诉讼时效延至3年对保障诉权的积极作用,解析了总则第190条对法定代理人侵权行为、第191条未成年人被性侵之后的诉讼时效问题,揭示了二者竞合时可能出现的立法冲突。

通过本次对民法总则的学习,学员们在更新知识的同时,也深刻领会了民法总则背后的深层次考量因素,了解到制定良法应当综合科学理论与现实需要的真谛。每个法律条文都是价值追求的利益表达,现实问题的成功解决根本上是寻求社会利益的平衡点。民法总则是中国当代立法技术与社会现实环境的综合体现,既展示了我国的立法成就,也折射出我国立法技术有待提升之处,这应成为法律人为之奋斗与倾力奉献的伟大事业。

讲座结束后,肖冬梅教授进行了总结,指出了民法总则所体现的立法精神、对中国社会的进步意义以及其立法上存在的不足,同时房绍坤教授热情地回答了学员们的提问。本次讲座使学员们对民法总则有了较为全面且深刻的理解,启发了学员们积极思考法律条文背后的立法追求与政治考量,开启了学员们认识法律的新方法、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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