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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博士研究生郑令晗应邀参加第四届“新兴(新型)权利与法治中国”学术研讨会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7-11-20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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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0日-11日,由《法学论坛》、《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求是学刊》、《学习与探索》、《北京行政学院学报》、《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江汉论坛》8家CSSCI来源期刊联合主办、《法学论坛》编辑部和烟台大学法学院联合承办的第四届“新兴(新型)权利与法治中国”学术研讨会在烟台大学成功举办。研讨会开幕式由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教授主持,烟台大学副校长孙祥斌教授、《法学论坛》主编任伟、《苏州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康敬奎编审分别致辞。

本次论坛由主办刊联合不记名投票从150余篇论文中评选出40位论文作者代表参加大会交流,我院博士研究生郑令晗应邀做大会主题报告。郑令晗以“个人数据权利贫困时代诉讼标的理论选择与适用”为主题,引入权利贫困理论,通过解构中国被遗忘权第一案,例证了个人数据权利贫困的现实情况。通过对比诉讼标的新说理论和旧说理论在大数据时代的适用困境和契合度,提出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上寻找突围途径,实现数据权利保护的实体法效果与程序法效果回归。

来自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37所高校的专家学者、论文作者代表以及会议主办刊、法律出版社等单位负责人、主编等90余人,共同研讨了新兴(新型)权利基本理论、信息权、新型人格权、新型财产权、环境权、社会权等内容。郑令晗提交的学术论文通过层层评选入围报告议题,获得了主办刊的高度肯定,展现了我院博士研究生在新兴(新型)权利领域的研究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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