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寄语】 不忘初心培养人才 再接再厉共创辉煌
肖冬梅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
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是我们办学创业的初心,也是我们携手前行的动力,更是我们收获成功的法宝。正是学生的存在,为我们的工作注入了意义;正是人才的培养,为我们的职业带来了尊严。
2017年,我们秉持“养浩然正气、铸法治精魂”的院训精神,在本科教学与人才培养方面锐意改革、不断创新,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我们创建了首届法学卓越班,力争打造湘大法学人才培养新标杆;我们审时度势整合资源,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创建稳步推进;我们全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进一步优化,并为全校贡献了四门优质文化素质教育通识课程;我们制定推免实施细则,全院30余名优秀本科生推免至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知名院校;我们改革大学生暑期实习与毕业论文管理机制,创设了灵活务实的项目实习模式;我们加强学科竞赛指导,获得了全国大学生法庭辩论赛冠军、“贸仲杯”国际商事模拟仲裁大赛一等奖、湖南省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一等奖等多项佳绩;我们加强实践教学平台建设,福田区人民法院、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多家实务部门主动对接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我们颁行新进教师教学辅导办法,助推教书育人风貌接续传承;我们加强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教学委员会、学科组履职力度不断增强;我们提升绩效津贴分配中的教学分量,让在人才培养工作中辛勤付出的教师得到应有回报;我们再接再厉,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得了B+等级,我们获得了2017年度“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我们不一样,因为我们有一种执念: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是我们的心之所在、心之所系、心之所往、心之所归。这,是一代又一代湘大法律人的精神指引和使命担当!
2018年,是我们法学院创办35周年、知识产权学院创办10周年。在这喜庆而重大的时刻,我们还将迎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我们要牢固树立“师生主体地位”理念,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特色发展,努力提高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提高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提高人才培养效果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提高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提高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2018,让我们再出发。学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高度的使命感和担当精神,努力营造良好环境,让全体教师安心开展各项工作,用心培养卓越人才。同时希望并号召全院教师凝心聚力、再接再厉,共同谱写湘大法学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