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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肖冬梅教授获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个人”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8-07-02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近日,经中央批准,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表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校肖冬梅教授入选先进个人表彰名单。据悉,“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个人”每五年评一次,主要表彰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先进个人。此次全国表彰先进个人共100名,多数来自党政机关,肖冬梅教授是为数不多受到表彰的学界代表。

链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表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http://www.sipo.gov.cn/gztz/11256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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