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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夏令营暨暑期学校】胡学相教授:人格刑法理论对我国刑法的借鉴与启示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8-07-21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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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0日上午9:00,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知识产权学院2018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生暑期学校暨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在模拟法庭迎来第六场学术盛宴。由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学相教授做题为“人格刑法理论对我国刑法的借鉴与启示”的学术讲座。由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张永江副教授主持,万志鹏副教授、邹琳副教授、文禹衡博士、李兰博士等出席了此次讲座。

胡学相教授以近年来的经典案例为引,从不同层面分析了犯罪分子的人格,并从案例中总结提出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人格如何定义?胡学相教授详细介绍了人格刑法理论的发展历程,总结了人格理论对我国刑法的意义和对我国的启示,深入浅出地探讨了人格理论导入我国的定罪、量刑、行刑等方面的适用。胡学相教授强调,人格刑法有利于实质上的公正、有利于法条预防。胡学相教授还对我国人格刑法进行了合理的分析,指出人格可以将行为和人身危险统一起来。最后,胡学相总结道,人格刑法理论既保留了行为刑法重视行为的优点,又坚持了行为人刑法重视行为人人格的做法,定罪是采用“行为+人格”的二元定罪机制,缩小了犯罪圈;在量刑时采用人格调查制度,有利于针对行为人的人格确定适当的刑罚,做到对症下药,达到药到病除的目的。

随后在提问环节,同学们都踊跃发言,胡学相教授以幽默风趣的方式详细并严谨地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有关刑法人格论方向的诸多问题。比如“关于《我不是药神》中对于程勇不具有反社会人格,没有主观恶性的定罪问题”“人格刑法中社会责任的分配问题”以及“刑法中的去性别化的问题”等。

最后,张永江副教授代表法学院师生对胡学相教授表示感谢。现场师生一致认为,胡学相教授以案说法、深入浅出的教学方式,不仅让同学们在浩瀚的知识海洋中徜徉、让同学们对人格刑法有了更深刻地理解。还让整场讲座充盈着浓郁的人文关怀,贯串着法律与人情、法理与人性。(图/文 湛浩然、赵欣宇、李弘毅、金子成、邓亚蕾、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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