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7日上午10点,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知识产权学院2018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暨研究生暑期学校在学院西附一楼模拟法庭迎来第一场学术盛宴,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张骐教授为全体营员做了主题为“法治的‘魂’与‘形’”的学术讲座,由我院李锦副教授主持。
张骐教授从“价值理性看法治”和“认真对待法治的形式性——法治的实现条件”两个方面探讨了我们要建立什么样的法治,以避免我们建设法治的努力南辕北辙,弄成“假的法治”。首先,张骐教授强调价值理性的法治观与工具主义、实用主义或者机会主义的法治立场相对立。他指出,工具理性的法治观的本质只能是人治,是假的法治;而价值理性的法治观坚持法治有其本来涵义,坚持按照法治的本来涵义认识法治。法治的“魂”的第一层意思是法治作为固有价值、目的的善的涵义。随后,张骐教授从四个方面阐述了法治的“魂”的第二层意思:法治以法律规则之治为载体;法治以宪法和法律至上为基本原则;法治的存在形式是得到严格实施的法律规范、程序与制度;法治的实质是众人之治,是公共政治的规范化。张骐教授还指出,法治的“魂”的第三层意思即捍卫公民的自由,保护共和国全体公民的人权和尊严,就是捍卫法治的价值基础;公民自由的实现既是法治得“道”的基础和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实现价值理性法治、赋予法治的神圣性的精神基础。
随之,张教授从“作为构成性价值的法治的形式性”“法治形式性的历史基础”和“法治形式性的实现条件”三点入手,为我们讲授了法治的“形”。张骐教授认为,只有认真对待法治的形式性、严守法律的形式和程序,才有可能约束权力,防止其任性、专断。法治的形式性不是孤立的、偶然的,法治形式性的出现、形成,具有历史必然性并与其他观念和历史进程同步,这包括独立人格的形成以及对人格尊严的理解。最后,张骐教授表达了其认为法治是中国的必经之道,法治要具有足以对抗人的权威的神圣性,就要有其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是全社会的“共尊共信之点”,在当代中国,法治即民主之治。通过本次张骐教授的讲授,我们从学术理论的角度更进一步的认识了何为法治,怎么建设法治,建设怎样的法治。
在提问环节,现场同学踊跃提问,张骐教授十分细致地回答了营员们的问题,解答了同学们的困惑。张骐教授以他那深厚的学术功底、丰富的经验、对基础理论研究的无比热情,以及孜孜不倦做学问的学者气度深深地感染并激发了在座学子探索法学之海的热情。讲座结束后,主持人李锦副教授做了总结。
这场精彩的讲座激起了全体营员对于法治探讨与研究的热情,让我们更深入的了解了法治的“魂”与“形”的深刻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