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4日—8日,我院刘海鸥教授、张小虎老师率博士生贾韶琦、硕士生宫丽泓、杨双瑜等湘潭市乡村规划立法调研团队成员赴杭州市规划局、宁波市规划局、嘉兴市星光村及西塘村,就杭州、宁波、嘉兴、湘潭四市的乡村规划管理经验展开深入交流,并前往杭州市荻浦村、东梓关村、环溪村,宁波市十七房村,余姚市横坎头村,平湖市星光村、西塘村进行实地走访考察,同行的还有湘潭市规划局法规科科长方向、科员刘起妤、何睿聪等。
刘海鸥教授就十九大以后乡村规划管理理念、城乡协调发展思路、集镇是否单独进行规划、村庄规划的审批流程、执法权的下放、村庄环境整治、地下空间开发规制等问题同杭州市规划局、宁波市规划局各位领导展开讨论,分享各自经验,气氛热烈。两市规划局方面对湘潭市制定乡村规划管理条例的必要性予以充分肯定,对我院立法调研团队的工作予以高度认可。
刘海鸥教授还同星光村、西塘村两村的村支书及村主任就村庄规划在制定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阻力困难、相应的解决措施、对美丽乡村的未来畅想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深度了解基层的所想所需。
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乡村规划作为乡村振兴的首要环节,因此具有了更为深刻的意义和内涵,是在扬弃传统的“建设本位”乡村规划建设立法的基础上,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回归管理本位。通过此次调研,进一步巩固了湘潭市乡村规划立法的必要性,明确了立法的关键性内容,获得了许多可借鉴的先进经验,为我院立法团队起草条例草案具备可操作性、地方特色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