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6日,长沙仲裁委员会在长沙顺天国际财富中心举办了“第十七期仲裁员沙龙”活动。本期沙龙的研讨主题为“仲裁法及长仲仲裁规则适用——长仲2012-2017年被撤销、被不予执行案例辨析”。来自长沙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和理论界专家等80余人参加了此次沙龙。
我院张立平教授应邀参与沙龙,并对沙龙中的主题发言进行了点评。张立平教授首先对本次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沙龙讨论的案例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所反映出来的诸多问题,不仅在实践中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适用与仲裁领域相关的法律规范,在理论上也存在值得深入研究的空间。其次,从实践层面看,一方面当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不够明确,或在事实认定和法律理解上存在分歧时,仲裁员基于仲裁裁决效力的自我保护需要,在仲裁审理和裁决中适宜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对程序的运作和案件的处理更为严谨,以避免仲裁裁决可能被撤销或被不予执行;另一方面,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审查应更加注重多种价值的平衡,既要保护当事人、案外人的权利,也要保护仲裁的公信力。
长沙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邓鹏总结认为,通过剖析仲裁裁决被撤销或被不予执行的原因,弄清其症结所在,有助于我们有针对性的制定防范措施。并且,本次沙龙活动讨论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的问题十分全面,尤其是对仲裁协议效力的问题、“漏裁”问题、司法对仲裁的监督问题的讨论,对实践工作的指引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