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4日,“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制度”学术沙龙在法学楼305室进行。本次学术沙龙由我院副院长吴勇教授主持,胡军辉教授作主题报告。院长肖冬梅教授,副院长肖伟志教授、王霞教授、刘欣琦博士、谭达宗博士以及部分研究生参与沙龙。
胡军辉教授以“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制度”为题作主题报告。他从征收范围的确定主体、征收范围内的征收标的物、征收范围确定的文书形式及送达、征收范围确定后对相关主体的拘束力以及确定征收范围的救济等方面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制度进行了系统、深入的阐述。
在随后的研讨交流环节,肖冬梅院长指出,法律法规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确定的规定尚不健全,具有极强的研究价值。刘鑫祁博士提出要加大对于征收范围确定的事前程序保障的完善。谭达宗博士对行政法中过程性行政行为的可诉性作了简要分析,并指出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制度的救济其实就是可诉性论证。王霞教授认为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制度的研究,应多关注实际征收案例,并结合行政法领域的理论作综合研究。
最后,胡军辉教授对以上学者的见解作出回应,并对学院提供的良好交流平台表示感谢。据悉,我院将定期举办学术沙龙活动,以期通过此方式,改变科研工作“单兵作战”的现象,活跃学术交流氛围,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提高学院教师的科研水平,提升学术成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