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3日下午,《湘潭市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合法性审查会议在湘潭市城乡规划局召开。湘潭市法制办与湘潭市城乡规划局领导、各职能部门以及基层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我院刘海鸥教授、博士生贾韶琦、硕士生方晓庆、王朝乾作为立法起草团队出席会议。
会议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刘海鸥教授根据上次局内会议讨论的结果,介绍并说明了《湘潭市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篇章体例以及一些具体内容的修改;第二阶段,刘海鸥教授对《湘潭市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条文逐条解释说明,阐述立法依据、理念以及思路;第三阶段,湘潭市法制办王科长与湘潭市城乡规划局王先锋局长、各职能部门以及基层单位负责人根据上位法以及湘潭市的实际工作情况对《湘潭市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合法性以及落地性进行审查,对其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会议顺利地通过了对《湘潭市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并对《湘潭市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进一步修改提出了珍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