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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王锡锌教授做客我校“韶风名家论坛”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8-10-17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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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2日下午三点半,韶风名家论坛之“数据治理中的私权、公权与主权”在我院东附一楼学术报告厅举行。此次论坛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外法学》主编王锡锌主讲,我院院长肖冬梅教授主持,李喜莲教授、尹华容副教授、邹琳副教授、肖峰副教授、吴秀文博士、方舟之博士、隆瑾博士、睢苏婕博士、文禹衡博士等老师师以及我院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王锡锌教授围绕数据治理,从私权、公权、主权三个方面依次展开。《民法总则》第111条和127条对个人信息和数据的分类保护说明此二者有所区别,我国私法领域期望以人格权来完全解决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无疑存在诸多不足,可通过设立、确定和保护个人信息权或消费者信息权来解决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在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治理领域,政府扮演着“裁判者”和数据控制者的双重角色,要警惕数据治理领域中的“奥威尔式老大哥”与“大数据”联姻现象,有必要将政府作为数据控制者纳入法律规制对象。数据治理领域中的主权博弈主要集中在欧盟、美国和中国,在美中企业占有全球互联网市场较大份额的情形下,GDPR(《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是欧盟主权焦虑的表现,其创设的“数据长臂管辖”的域外适用效力涉及到各国的主权问题,并不必然具有效力。总之,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治理的相关立法中应注意四条原则:平衡数据自由流通与个人信息保护、探寻公法与私法结合路径、将政府纳入法律调整范围、立足本土政治、经济和法治的现实情况展开立法。

整场讲座精彩纷呈,引发了师生们的思考,在场师生积极发言、踊跃提问。王锡锌教授在互动环节中和师生们深入探讨了个人信息保护与知情权的冲突、数据治理有关的国际条约制定最新动向、设置专门信息保护委员会的必要性、数据确权的人格权和财产权路径选择等问题。此次讲座,不仅让师生们意识到了私权、公权和主权在数据治理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也为研究数据治理相关问题的师生提供了新的思考方向。(文/朱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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