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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法律人经典思享会】五——数字时代的版权保护,博弈之下的法律抉择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8-11-21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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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读书乃汲取百家所长,令你于尺寸宽长间游及大千世界,阅遍光怪陆离;讨论是集众人读书之精华,令你于参差字句中另窥蹊径,融汇各路见解得真知。

2018年11月19日星期一晚七点,为达集思广益、交流切磋之效,法律咨询社在法学楼东附一楼会议室举办了卓越法律人经典思享会系列活动第五期。本次活动的主题书目是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专任教授威廉.W.费舍尔的《说话算数》, 参加本次活动的指导老师有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蒋新副教授和文禹衡老师,担任此次主持人的是18级知识产权二班彭媛媛。

活动开始前,观众们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入场。一切准备就绪后,主持人对两位老师和同学们的到来表示了由衷的感谢和最热烈的欢迎。紧接着,活动正式开始,本次活动的主要环节是:主讲人发言——评议人发言——自由提问环节——嘉宾老师点评。

首先,主持人向大家简单介绍了本次读书会主题书籍《说话算数》的主要内容,在主持人的引导下,大家对本书的内容进行了一次较为系统的回顾。随后,18级知识产权一班的黄斯琴同学作为第一位主讲人,针对书中提到的音乐版权表达了自己的见解:中国的互联网普及较晚,有关互联网的版权保护制度也不够完善,可是与此同时,大洋彼岸的外国学者已经开始研究如何推动影音版权的彻底开放了,因此我们或许可以从中找到一些解决国内版权保护问题的新思路。她还认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过度可能会造就垄断,但不去保护却可能更会阻碍创新。而来自18级知识产权二班的张弛同学对黄斯琴同学的讲话内容有着自己的思考。他认为,中国的版权保护现状虽然并不乐观,但这是在每个国家在发展阶段中都会面临的问题,只不过中国现在正处在这个阶段而已,我们不宜因此妄自菲薄;但不对版权侵犯行为加以遏制,不但会使版权人造成损失,同时会损害公共利益。

第二位主讲人是来自18级知识产权一班的刘恒有同学。他用数个贴近生活的引例向大家介绍了书中“技术保护”这一现象的具体含义与价值,他还通过提问与现场互动的方式掀起了一场关于“技术保护措施”的头脑风暴,现场讨论的氛围顿时被带动起来。来自18级知识产权二班的赵领嶺同学在进行评议时对刘恒有同学的讲话内容进一步深入拓展,她通过例举“微软黑屏”等案件引出技术保护,而后将技术保护与合理使用这两个概念进行比较,最后总结观点:数字技术催生了技术保护,时代发展推动了法律完善。

最后一位主讲人是来自知识产权一班的欧阳得明,富有批判思维的他对书中提到的技术发展带来的弊端提出了自己截然相反的观点:新技术的兴起未必会造成收益减损。因为网民在免费下载作者的作品时,很容易了解到该版权人的其他作品,而且互联网兴起其本身也为版权人提供了一个更大的平台。18级知识产权二班的陈慕诗同学在对欧阳德明同学的发言作出讲评时使用PPT中的一个三角关系图,让同学们直观地了解了当时影音市场的利润分配模式,对比技术发展前后的利润分配,以此说明技术发展对于版权人、CD出版商以及消费者的影响。

在主讲人和评议人同学发言完毕后,蒋新老师首先对全体18级知识产权同学们客观严谨的求知态度和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进行了高度评价,他讲到读书会的意义就在于总结学习,而能做到踏实读书的年青一代则必是大有可为的。随后,他联系到同学们在讨论中提出的“知识产权是否属于财产权”的疑惑,认为财产权更多为了满足物质和财富需要,而知识产权更多是满足精神上的需求,故两者并不能完全划上等号。

之后,文禹衡老师对读书会做了更进一步的点评和总结。他引用冯友兰老师曾提出的两种研读学问方式——“照着讲”和“接着讲”,建议主讲人和评议人既然是在分享书籍,便不如不要先着急“接着讲”,而可以带着一个解构的视野去读取书中精华,从而先将“照着讲”做好。此外,他认为同学们在读书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应积极进行自我解答,在讨论过程中则要明确问题内容和问题存在的语境,这样的讨论结果才能有所裨益。最后,他提出同学们在本科阶段对自己的读书要求最好是像做文献笔记般从书本中积累学术词语、摘抄值得欣赏的段落,带着目的去读,不做沙里淘金的无用功,而争取成就点石成金之效。

在两位嘉宾老师点评结束后,全场以热烈的掌声感谢老师拨云见日般的指点,尔后现场工作人员向评议人和主讲人赠送了精美的小礼品,第五期卓越法律人经典思享会在融洽的气氛中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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