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精神落实到法学研究领域,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监察制度研究”结项评审暨学科建设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党校、中国法学会、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党史与文献研究院、人民日报社、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学者五十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和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主办。会议分为领导致辞、项目评审、学科建设研讨和会议总结等四个阶段。会议由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党委委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主任盛明科主持。
全国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委员谢勇在评审致辞中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监察制度研究和监察法学科建设”对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的这一精神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次研讨会的根本目的,就是围绕国家监察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围绕监察法律制度建设和学科建设,进行学理、法理和哲理性评价,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供智力支持。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所属的廉政法制研究会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和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主办,彰显了中国法学理论界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精神落实到法学研究领域的实际行动和坚定决心。谢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监察制度研究”课题组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该项目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之后立项的。两年多来,课题组密切追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坚持以学术讲话政治,在监察理论创新上实现新作为;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作为重要内容;密切关注监察法实施的疑难问题,有效服务反腐败法治实践;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与分享,加强监察法学科建设。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对策导向。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文摘》等高级别刊物发表和转载的一系列阶段性成果,出版的《读懂监察法》《监察与司法有效衔接工作指引》等多部著作中以及形成30余万字的结项报告--《监察法学论纲》中,完整的演绎了监察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基本任务与科学内涵,充分论证了监察体制改革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深入开展了文化渊源和域外比较研究。特别是对监察体制改革的试点与监察立法及其法法衔接等实践性研究卓有成效,研究成果多次获领导批示。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朱孝清在评审中说:从课题组的研究成果看,其特点十分明显。一是研究视野开阔,既追溯了我们国家所独有的秦汉开始中国的历史制度,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又分析了外国十多个国家四种监察模式,运用了多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念,包括法学、政治学、系统论、控制论等一些现代的科学理论。研究的视野可以说是上下几千年,纵横几万里,视野非常开阔。二是理论比较厚重。研究报告三大部分,分总论、分论、余论。总论就由三章构成,全书里面有许多内容的论述,有很多的理论,分论里面也充满了理论,和一般的条文释义大有不同,称为监察法学论纲就当之无愧,名副其实。三是富有创新性。书中提出的司法二元论,反腐立法一元论,监察话语统一论等学术观点都具有创新性。四是阶段性成果非常丰富。课题立项以来,已经在求是杂志,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文摘等高级别的报刊发表阶段性的成果,还发表出版了著作成果,不少成果进入领导决策,课题组的同志还受邀到了中央党校和有名的高校进行学术讲座。这是非常难得的,也是很少见的。朱孝清指出,为什么课题组阶段性成果这么多,发表的刊物的档次这么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课题组的首席专家吴建雄教授善于贯通政治语言和法律语言进行监察法学研究。中国的法学家如果不善于贯通法律语言和政治语言,那么他发表的科研成果,往往只能在法学学术圈里打转转,上不到党政领导机关的刊物里面去。可以这样说,在中国能够把这两套语言体系真正贯通的专家学者不是很多,只有贯通这两套语言体系,我们的科研成果才能够上到高的档次,这是我的一点体会,也是课题成果被领导机关认可的重要经验。在当下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我们法学理论工作者,要高度重视这一重要经验,学会贯通政治语言和法律语言,使我们的研究成果更好的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实践服务。
本项目首席专家吴建雄教授汇报课科研执行情况。2017年立项以来,课题组先后开展了监察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和基本内涵研究,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和实践逻辑研究,监察体制改革的文化渊源和域外比较研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和监察立法及法法衔接研究。30余件阶段性成果分别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共中央党校学报》《国家行政学院学报》等权威核心期刊发表和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并被人大书报中心和光明日报评为“2018年全国十大学术热点”的标志性成果。课题研究的主要特点:一是密切追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作为重要内容;二是坚持以学术讲政治,先后提出反腐资源整合论,刑事司法二元论,反腐立法一元论,监察话语统一论等学术观点,在监察理论创新上实现新作为。三是密切关注监察法实施的疑难问题,有效服务反腐败法治实践。先后推出《监察案例研究》、《监察与司法有效衔接工作指引》等实务工作读物,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推介,成为指导基层监察委和司法机关办案的工具书。四是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与分享,加强监察法学科建设。先后应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教育培训机构邀请,就监察体制改革与监察法贯彻实施的问题进行学术讲座20余场,受众达 5000余人。并同步进行创建监察法学的论证和教材编写。
项目主管单位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副校长廖永安教授汇报了学科建设情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监察制度研究中,课题组进行了创建监察法学科的论证和教材编写。国家职能部门领导对监察法学科建设作出重要批示,相关领导同志将报告批转教育部,受到教材局和马工程局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本项目结项报告作为创立监察法学科体系的一个探索,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章至第三章为总论部分。第四章至第十二章是分论部分。第十三章是余论部分,这部探索性的教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阐释了监察法学的基本知识。二是阐明了监察法的制度优势和中国特色。三是阐释了监察法的基本内容。四是注意了监察法与相关法规的衔接。廖永安认为,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指导,将学科牢牢扎根在从严治党、依法治国、人民中心和深化改革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新理论基础之上。以监察立法为逻辑起点, 以监察职权为核心范畴, 以监察法理为基础支撑, 以相关法律制度、监察法治实践及其规律性研究为体系范围, 用发展、开放的思维和方法来进行监察法学的体系构建。
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在评审中说,我认为这个课题已经是达到了结项的水平。理由有五个方面,一是这个课题研究结项报告有30多万字,还有这么一本阶段性成果的汇编,课题涉及的内容都论述到了。二是富有特色。相对于旧有的监察,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的出台使之发生了重大的改变,结项成果有专门一章是写特色的。这与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一脉相承。三是很重视对国外经验的借鉴。中国特色是比较出来的,结项报告介绍了国外的四个监察模式,很有针对性和说服力。四是创新思维。结项报告中的“四项基本理论”“七项监察原则”是课题组提炼出来的很有新意。五是研究方法比较务实。特别是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查找立法和执法中的疑难问题,说明课题研究有很强的问题意识。姜明安教授还就如何处理监察机关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如何连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实现财产公开等问题提出了课题完善和修改意见。
中央党史与文献研究院第七研究部主任王均伟在评审中说,刚刚闭幕的四中全会,强调了党的制度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们这个成果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非常重要、非常有参考价值的成果,这一个成果很好地诠释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法治建设、关于党的纪检监察方面的思想。十八大以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成果很多,但国家监察是个新事物,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实践和制度建设方面,都有很多需要探索、需要完善的空间。而吴建雄教授主持的这个课题,还不单单是填补了空白,更多的是搭建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监察制度的理论框架。后人继续研究国家监察制度,这可能就是一部绕不过去的成果。所以我觉得这个课题和结项成果,他的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都是非常重要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在评审中说,这项课题研究第一个特点是成果异常的丰富,发表的核心期刊和权威期刊的论文、出版的专著都是一般的课题所难以达到的。第二个特点是研究非常深入,对于监察制度、监察法律制度古今中外都涉及到了,既有历史纵深感又有现实的关照。第三个特点是研究的体系性、开创性、创新性都很强,可以说这个成果在监察学,监察法学两个方面,都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谢鹏程所长提出了将监察学和监察法学区分的建议。他认为监察学和监察法学实际上是两个学科,这样更有利于两个方面,两个学科的建设,不是一个学科。就监察法学来说,结项成果都包括了。如果再增添相关内容,可以形成监察学和监察法学两个学科。并对两个学科的具体框架设计提出了意见。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吴戈副院长在书面评审中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监察制度研究结项成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政治立场坚定、政治观点鲜明,阐明了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相比,我国的监察体制机制存在明显不适应问题,如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审查调查手段单一等问题,需要通过改革加以解决。二是法学根底深厚。项目研究对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借鉴了国际反腐败的经验作了较为深刻的阐述。三是理论视野开阔。这项研究对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全党全国人民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四是结构丰富宏厚,思考缜密,体系严密,阐释了监察法学的基本知识,总论一至三章部分,富有开拓性、原创性。阐明了监察法学的实质,也富有理论开创性。其他章节阐明了监察法的制度优势和中国特色,阐释了监察法的基本内容,立论准确,阐释充分,符合实际。尤其是注意了监察法与其他相关法规的衔接,这些思考很有启发意义和现实意义。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孙璐代表项目委托和管理机关作了评审总结。她说,作为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从立项之初到今天的结项会,室领导都是非常关注,高度重视,密切的在跟进。参加评审领导和专家都是代表业内顶级水平权威人士。能够给予该项目如此高的评价,我们感到非常的欣慰和高兴。领导派我来,主要表达两个意思。一是转达对课题组的慰问和祝贺,因为潜心三年,以吴老师为首席专家的课题组,确实默默的工作,潜心致学取得厚重的研究成果。二是对课题后续成果的应用、转化也充满了期待。习总书记提出,要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三大体系。这就是学术、学科和话语体系,也是我们这个项目圆满完成的基本遵循。希望课题组吸取专家的意见建议,尽快的让《监察法学论纲》这部诠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法律制度的首部教材问世。
中国法学杂志总编辑张新宝在学科建设研讨中说,结项成果《监察法学论纲》的内容很丰富,可以在两个方面来加以发扬光大的。一个是监察法学,作为一个学科建设。在这个课题里面,由于是一个课题的结项成果这个结项成果可能就把这两者都包括在一起,所以未来可以在这方面,两条路径上进一步扩展和深化。对于课题,我还想提一点点小的建议,比如说我们谈监察的发展的时候,可以重点谈一谈新中国70年来监察制度的变革和发展。谈特色的时候,纵的、横的维度上都有一些比较。制度的问题应当与学术问题分开,谈制度是什么样,有什么特点,如何去理解或者是执行的问题。谈学术问题的时候,才涉及话语权和学科建设的问题。
中国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秘书长蒋来用学科建设研讨中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监察制度研究”的结项成果有质有量,不仅仅是数量很多,并且质量很高。监察法学论纲这个体系比较成熟,研究逻辑比较严密。特别值得关注的,就是通过项目研究建立起一个学科,培养了一批人才。知识形态是学科发展的内核,是影响学科建设和发展的关键,有的学科是先有知识形态的储备,然后逐步争取组织形态的完善而发展起来的,像法学,经济学,政治学,都是这样的。但是有的学科,则是反过来而行之,先有组织形态的支持,再有知识形态的产生,两个条件谁先谁后,取决于学科的性质,受益主体更为广泛,政治敏感性相对较弱的学科,比如说经济学,多半是从知识形态的构建开始建学科,但是对于那种受益主体有限,政治性很强的学科,则需要从组织形态上给予支持。
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总编辑高自龙在学科建设研讨中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监察法学学科的边界问题,如果没有,这个学科的独立性就会受到质疑。二是监察法学这个学科和其他学科的融合问题,尤其政治学和法学深入融合。三是监察体制改革阶段性与整体性的关系,四是法学体系内监察法与其他法律的衔接关系问题。高自龙总编说,我们在人民大学书报中心每年都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有十大学术热点,去年监察制度改革就属于一个学科研究热点,这有赖于吴教授带领的团队及其他学者发表了大量的科研成果,使这个学科成为新的学术热点。吴教授有一篇论文,将监察法的基本特点概括为“政治性、正当性、人民性和奠基性”,看完以后很受启发。这四个性概括的非常准。这种概括涉及到政治学与法学深入融合问题。政治学与法学都是成熟学科,而监察法学是建立在这两门学科基础之上的新兴学科,如何使这两者的理念在新的平台上达到更深层次的融合,这是监察法学能否创立成功,得到学界认可非常重要的因素。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勇在学科建设研讨中认为,监察法学学科建设应当做到“三性”。一是要保证系统性。系统性是全面性的基石,系统性之后,就可以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研究状态,我们看到很多研究,就一个很小的点不断往下研究,这是可以的,是一个研究方向,但是如果缺乏系统性的时候,就会发现研究照顾其他的方面就会缺乏一些。这个系统性研究,《监察法学论纲》已经做得很好了。二是规范性。一门学科一定是具有一种规律性的认识,是一种趋势性的把握,规范性的研究为未来这门学科的科学性奠定了基础,在这个问题上,结项成果已经有了充分的体现。三是实践性。实践性推动了可操作性,我觉得吴教授的监察法学,这个特性表现得最为明显。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把职能运行涉及的方方面面阐述清晰精准,实属不易。李勇教授认为,虽然监察制度也已经建立和完善起来,监察法学也初步建立起来,但实践中还存在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际上实践操作当中还是有一些问题,包括前一阵曝光了,还有的地方说,有一些人还在用暴力的手段取证,比如说我们能不能推动律师的职业更早的介入等等,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也可以,但是我们看到,律师介入肯定会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更有效果,比如说人大如何进行更加有效的监督,这都可以在下一步进行更好的研究。
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副所长陈波在发言中提出了三点想法。一是建立监察法学这个学科非常有必要。作为新中国最大的一项政治体制改革,能够形成专门学科教材,意义不凡。二是作为学科教材,还有一些具体的问题需要深入的研究。三是建议教材正式出版之前,再邀请一些专业性强的高端的专家就教材的篇章结构,内容范围,尤其是概念的框定及相关概念该内容的关联和兼容发表意见,将教材打造成业内精品和权威之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副厅长刘晖在发言中说,这次监察体制改革,还有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把司法工作的人员一部分的职务犯罪的监察权赋予给了检察机关,具体的就是按照高检党组授权由我们检察部门来具体履行这项职责。高检党组对于这项工作非常重视,提出了很明确的要求,也做出了很多部署。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经过现在一年多一点的实践,总体进展是不错的,但是应该说也出现了不少的新情况、新问题,我想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理论研究不够,确实还比较弱,特别是刚才高老师谈到的,对于我们检察机关里面来讲,涉及到如何把握职能定位的问题,特别是如何做好监检衔接这项工作,更好的服务和服从于整个反腐败大局。让我们非常感动的是,朱检对于我们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写了很多很有分量的文章,应该说给我们在开局之年推进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查处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我们也注意到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包括建雄主任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也做了很多很好的研究,我们借此机会,请各位专家学者进一步关注这项工作。借助专家学者的理论智慧,来给我们实践起一个很好的推动作用。我们厅也会尽力而为,为各位专家学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更多的支持。
教育部教材局处长潘信林在发言中说:吴建雄老师为首席专家的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课题组,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在取得一系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了结项成果《监察法学论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教材,我的第一个感受就是这个课题及时回应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我们的理论工作,我们的专家学者能够及时回应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因为中央的重大决策都是人民的呼唤,都是社会发展的需要。第二个感受就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执行的好教材、好典型。刚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孙璐处长已经做了高度的评价。第三个就是这个成果科学总结了中国监察实践,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国家监察委成立以来的实践经验总结的一个好教材。监察改革实践已经取得了重大的成果,我们的理论研究要跟上,这个研究成果是很重要。第四个就是,监察法学论纲是监察法学开拓性、创新性,是一个开路拓荒的好教材,当然它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刚才领导、专家、学者都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第五个也是我个人的希望,希望监察法学论纲在吸收各位专家领导的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能够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的重要教材。
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原组长、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顾问、1331银河网站登录入口网址兼职教授莫文秀作会议总结。她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监察制度的研究和学科建设的研究,与党和国家推进“中国之治”现代化伟大战略密切相关,参加评审的各位著名专家学者对这项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了认真客观的评议,同时,还发表了很多非常有价值的真知灼见,这让我们既深受鼓舞,又深受教育。她表示,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制度的研究、创立监察法学学科,是完善新时代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的需要,是促进法学学科领域守正创新和培根筑魂的需要,是推进反腐败斗争规范化、法制化实现价值的需要。法学理论工作者应该牢牢把握中国之治现代化的历史契机,倾其所能,尽其最善,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为形成完备的反腐败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制反腐实施体系,严密的法制反腐监督体系,有利的法制反腐保障体系贡献我们大家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