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全区法院初任法官培训班于10月9日至24日在广西法官学院举行。我院赖早兴教授应邀为全体参加培训的法官作《行贿罪的立法修正与司法适用》的专题讲座。
赖早兴教授首先解读了党的十九大、二十大《报告》和党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中“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精神;然后列举了近期中央司法机关贯彻党中央“受贿行贿一起查”精神的举措;接着追溯了1997年《刑法》、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1997年《刑法》和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行贿罪立法及修正历程,也探讨了2023年《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关于行贿罪立法的修改;最后从司法适用的角度对行贿罪的构罪、停止形态、共犯形态的认定和量刑作了较为详细的解读。
在三个小时的专题讲座中,赖早兴教授既有理论的阐释,也有司法实践案例的分析,对行贿罪立法历程作了详细梳理,对行贿罪认定中的争议问题作了多角度剖析。讲座结束后,部分初任法官就审判实践中的刑事审判问题与赖早兴教授进行了交流。